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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宴装饰品“用后退货” 商家权益谁来保障?

2026/02/02 15:29 来源:郑州晚报 阅读:9957

近日,浙江台州一网店店主王女士发视频称,其售出的一套58元宝宝周岁宴装饰品遭“恶意退货”。买家先以“不想要了”为由申请退款,后改为“做工粗糙”,卖家收货后却发现商品已有明显使用痕迹,无法二次销售。

近年来,类似“用完即退”的事件频频引发争议:“足浴店员工购24套衣服集体退货”“学生网购演出服演出后集体退货”“女子网购童装穿脏后申请退款辱骂商家”……这些热搜背后,是电商退货规则正被部分消费者滥用的现实。

卖家本有权拒绝不合理的退货要求。此事件中,卖家虽已关闭“七天无理由退货”,却依然未能阻止疑似恶意退货,不禁让人质疑:平台审核机制是否流于形式?若仅凭买家单方面描述和简单照片就能极速退款,卖家将完全陷入被动,这显然有失公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均明确规定,退货商品应保持“完好”,即不影响商品原有品质、功能与外观。打开包装查验或合理调试属于正常范围,但使用后留下痕迹、影响二次销售,则已超出“试用”范畴,属于实际消费后的退货,不应受到该规则保护。

王女士的遭遇,是当下不少网店商家共同面临的困境。电商生态的健康发展,既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也须维护诚信卖家的正当利益。平台不能一味向消费者倾斜,而应在促进消费便利与维护交易公平之间找到可持续的平衡点。

平台必须承担起应有的审查责任,推动规则设计更加公平合理。一是建立更细致科学的审核机制,对争议订单加强人工复核,平衡消费者保护与规则滥用防范。二是进一步明确“商品完好”的认定标准,厘清“查验试用”与“实际使用”的界限,为买卖双方提供清晰指引。此外,建立卖家对买家的信用评价机制,将恶意退货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也是遏制“薅羊毛”风气的重要一环。(评论员 周也琪)


编辑:孙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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