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十项行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公务员招录 要有一定数量残疾人
2026/01/05 14:47 来源:郑州晚报 阅读:3.2万
就业创业是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价值的关键抓手。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立足我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现状,推出十项行动,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优化就业结构,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提质增效。
各地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
助残就业专场招聘
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需要多元探索,还需聚焦岗位精准匹配、重点群体兜底帮扶、服务提质增效等方向。
《方案》明确,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省、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的机关和编制63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要制定工作计划,设置岗位面向残疾人招录(聘),确保2027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在编制年度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时,省、市级机关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项招录残疾人。
在企业层面,《方案》提出,各地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有企业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鼓励国有企业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的产品或服务。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
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方面,《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市要设立残疾人创业孵化项目,积极吸纳残疾人创业项目进入政府建设的创业园区。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发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引流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放宽“阻流”条件等帮扶;将助残就业情况纳入履行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政府兴办的贸易市场和夜市设立商铺、摊位,新设自动售卖机、早餐点、快递驿站等便民服务网点时,要预留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等。
在辅助性就业领域,《方案》要求,市辖区和残疾人较多的县(市)要至少设立一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残疾人大学生纳入
“宏志助航计划”
残疾人大学生有更宽广的就业渠道,也是《方案》重点关注的对象。
《方案》提出,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共享和“一人一策”“一人一档”帮扶机制,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将残疾人大学生纳入“宏志助航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能力培训范围。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加强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帮扶范围。
针对农村残疾人,《方案》提出,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组织基层开展结对关爱帮扶,建立定期走访探视制度,为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落实就业帮扶措施。持续实施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加大对农村电商、直播带货、乡村休闲旅游等新形态就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寄递物流等工作。
针对盲人群体,《方案》提出,建设河南省按摩医院,集中安排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发挥区域示范中心作用。支持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发展,打造盲人按摩人才培育品牌。同时,支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多样化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全省每年培训残疾人2万人次
就业质量的提升,离不开服务与技能的双重支撑。
《方案》提出,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对有就业服务需求的残疾人至少提供一次就业服务,对连续三年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用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雇主培训,对有安排残疾人就业潜力的用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走访拓岗,提供残疾人岗位设置、用工招聘、岗位培训、心理辅导、劳动项目对接等服务。
实施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大力开展适合残疾人、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全省每年培训残疾人2万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相关补贴,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记者 袁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