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澄清正名护担当 激浊扬清促实干

2025/11/07 10:48 来源:河南日报 阅读:2.3万

  “经核查,某村民反映的陈老家村党支部书记陈某修路卖土、侵占补偿款问题失实,现予以公开澄清。”近日,在周口市淮阳区冯塘乡召开的一场澄清正名会上,陈某紧锁的眉头随着调查结果的宣读逐渐舒展。这场直面群众的“正名会”,正是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澄清正名亮态度、释放激浊扬清鲜明信号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河南纪检监察机关将澄清正名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既对腐败问题亮剑,也为干事创业“实打实”撑腰,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担当、勇作为。

  精准施策

  为干事者卸下“思想包袱”

  “一封关于村里赔偿款去向不明的匿名举报信,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11月6日,濮阳县城关镇温庄村村委委员刘洪彦回忆起被不实举报困扰的日子,仍觉如鲠在喉。随着县纪委监委多方查证并最终以当面澄清方式为其正名,刘洪彦才卸下重负。

  为确保每一次澄清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省纪委监委坚持“应澄清尽澄清”原则,细化核查、研判、澄清等全流程规范,对符合澄清情形的失实检举控告“量身定制”澄清方案。

  社旗县纪委监委建立“一查二审三访”机制,按月排查失实举报,严审证据与影响范围,做到应澄尽澄;新蔡县纪委监委构建信访室牵头、承办部门核查、审理室审核、常委会研究的闭环机制,确保澄清工作规范有序、有据可依。

  “澄清工作绝非简单的‘一告了之’,必须兼顾纪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还灵活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多种澄清方式,力求在消除负面影响的同时,防止对受诬陷党员干部造成“二次伤害”。

  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为613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严查实惩

  向歪风邪气亮出执纪利剑

  焦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康某某因诬告陷害行为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0月底,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释放了严惩捏造事实、无中生有诬告陷害的强烈信号。

  激浊方能扬清。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有机衔接、一体推进,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登封市纪委监委依托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与联动处置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限时督办、动态销号管理。

  “我们还制定了深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成效的十一条措施,全面拓展诬告线索来源,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以来,全省共对1881名诬告人作出处理,以严厉惩治,彰显“诬告陷害者必受惩”的鲜明态度。各地也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信访举报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监督权,从源头上减少诬告陷害行为发生。

  厚爱赋能

  让干部轻装上阵再出发

  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才能让组织关怀直达人心。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跟踪了解被澄清对象思想动向和工作表现。同时,加强与组织部门对接,将澄清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避免诬告错告影响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

  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才能更好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栾川县纪委监委建立澄清正名对象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澄清对象工作表现、思想动态。许昌市纪委监委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权责明确、相互配合、能够落地的制度体系,引导党员干部有困难敢于向纪委问计、有困惑敢于向纪委问策、有错误敢于向纪委问路。

  风清气正,则政通人和。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用澄清正名传递组织温暖,用严查实惩维护纪法威严,持续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记者 金京艺 本报通讯员 侯春跃)



编辑:孙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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