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毒非法获利1510元 被判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2025/10/15 15:07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4.7万
社区文化网讯(通讯员 张梦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吸食毒品会使人产生幻觉及思维障碍,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家庭破裂、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与浪费,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令禁止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的一天,闫某通过微信与吸毒人员谭某联系,收取毒资共计1510元后,将毒品分两次粘在某烧烤店前的垃圾桶顶部内侧,谭某在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从其身上查获疑似毒品9小包。顺藤摸瓜,民警在闫某租住处查获疑似毒品245包。经检验,闫某贩卖含有海洛因成分的毒品共计重105.71克。
裁判结果
经巩义法院开庭审理,闫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51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闫某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故意贩卖,数量达到105.71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依法惩处,并闫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毒品对人的身心带来巨大的伤害,严重破坏家庭、危害社会的安全稳定。“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更应该做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 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 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