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8起违法广告案例 涉及医疗、药品等领域
2025/08/04 15:31 来源:大河健康报 阅读:1.9万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全省广告经营主体自觉守法,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7月3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8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这8起案例包括:河南药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南阳市南召县伏牛山公墓广告违法案、平顶山眼科医院广告违法案、河南顺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河南康世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周口裕彩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长葛市萌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栾川县杏林大药店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其中涉及医疗、药品等领域的违法广告案例如下——
河南药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河南药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药红娘”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存在利用国家机关或军队名义,对药品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等多个违法情形。
平顶山眼科医院广告违法案。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平顶山眼科医院通过“平顶山眼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处方药广告,构成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违法行为。
河南顺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河南顺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顺绎祥康医疗馆”店铺销售发布的“静脉皮肤抑菌膏、草本保健贴富贵包型、草本保健贴腰间盘型”等非药品或医疗器械广告,宣称“腰间盘突出一晚好、先治好再付款、可根治、重症静脉曲张一次去除不再复发、包断根”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含有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河南康世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许昌市禹州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河南康世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的“俪之康水凝胶补水保湿面膜”化妆品广告,宣称“提亮、修复”等内容。推销商品的用语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长葛市萌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许昌市长葛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长葛市萌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利用广告宣传板发布“净迈康压片糖果”的普通食品广告,宣称“溶解血栓、疏通血管、改善血液循环、清理血液毒素垃圾、抗氧化、改善女性经期综合征、抑制肿瘤和AI细胞”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通过多媒体播放视频宣传萌家乐康养水有治疗“高血压、疾病、美容”等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栾川县杏林大药店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洛阳市栾川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栾川县杏林大药店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栾川县杏林大药店有限公司幸福路店”店铺销售发布的“苦胆草片和金不换舒肝健脾丸”广告,宣称有“治便秘,牙龈肿痛”等功效,多次发布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的广告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河南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