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错信开发商“一条龙服务”受损 法院保障利益有度维权
2025/07/28 09:38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3.9万
社区文化网讯(通讯员 杨晓芳)为省心,买房后就将契税交给开发商。怎料承诺的“交费”“办证”一条龙服务迟迟拖延,眼看政府出台政策,规定时限内交款可享受补贴
但开发商“稳如泰山” 不见行动。最终错过大额优惠,这笔损失该如何要回?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18日,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房产一套。2019年8月31日,被告收取了原告的房产契税款项13619元,并承诺会马上交费并办理房产证。然而,这一交,就交出了大问题!原来,政府出台政策,当年如果在10月17日-11月15日内完成契税缴纳的,可以享受缴纳商品房契税税款总额20%的优惠补贴,算下来能省近3000元。但因开发商迟迟不办证,导致原告错过补贴窗口期。因被告至今没有给原告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证书,原告将开发商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契税、赔偿利息,并索赔“错失优惠”的损失。
裁判结果
巩义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契税及利息;对于原告请求的政策优惠损失,可以在原告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后,再确定实际损失的数额,另行主张。
法官说法
被告作为专业的地产公司,收取原告的税款后,没有在优惠政策区间内及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证书,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也未及时告知购房者原因并退回收取的税款,应当赔偿购房者损失。此外法院认为,原告的补贴损失确因被告违约导致,但该损失是否实际发生及具体金额,需待原告后续办理权属证书时,根据当时政策能否补办或替代优惠措施确定。故判决原告可待损失明确后另行主张。该裁判思路,既避免过度推定损失,又保障购房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