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法院:应届考生触犯法律 法院挽救助其高考
2025/06/04 15:58 来源:河南商报 阅读:3.1万
近日,新乡市卫滨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小雨(化名)系高三学生,且即将在今年6月参加高考。案件处理过程中,卫滨区法院秉持“惩治与教育结合、治理与治罪并重”的司法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充分平衡“惩罚力度”与“挽救温度”,最终作出人性化判决,确保小雨顺利参加高考,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影响,彰显了司法的柔性力量。
据介绍,2024年8月,被告人小雨将他人盗窃的摩托车进行接线点火,点火后将被盗摩托车开走。卫滨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雨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窝藏、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小雨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理念,充分考虑被告人小雨系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性,综合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记者 裴元浩 通讯员 赵鸿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