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家族内讧为哪般?一本家谱引发的“名誉保卫战”

2025/05/30 11:11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4.3万

社区文化网讯(张雷龙  通讯员  郝梦媛)家谱,本是记录家族血脉、传承亲情的珍贵文献,修家谱、写族史,也是增进亲情的好事,可谁能想到,巩义市鲁庄镇某村的林大爷等人,却因为修订家谱,卷入了一场“口水战”!

基本案情:

早些年,巩义市鲁庄镇某村村民经过商议,决定修缮家谱,遂在林大爷的组织下成立了续谱编委会,并在2016年对家谱进行了编纂,编纂后经编委会审定并印发了数百本家谱。

2022年,小甲、小乙、小丙对家谱中的部分章节提出异议,认为记载有部分错误。经协商,编委会同意对2016年家谱做小部分修改,但小甲、小乙、小丙三人私自印刷出版了2022版家谱并广为散发,在2022版家谱中,对2016年参与修订家谱的数名人员及2016版家谱进行了恶意诋毁。

林大爷等人认为此行为是对自己名誉、人身的恶毒攻击,2022版家谱中的相关言论既伤害了感情,又损害了声誉,便一纸诉状将小甲、小乙、小丙三人告到了巩义市人民法院,要求三人以书面形式公开赔礼道歉,收回发出的侵权出版物,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原告为编纂2016版家谱付出了时间,花费了人力、物力、财力,凝聚了自己对宗亲的感情,2022版家谱对2016版家谱进行评价时,部分语言言辞较为激烈,有失客观公允,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原告方的情感。修订家谱是一件有利于宗亲和睦、邻里团结的事情,不宜因本次纠纷产生隔阂,故对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本院不予支持。

开庭审理后,巩义法院判决小甲、小乙、小丙三人以书面形式公开赔礼道歉,收回其已经分发的2022版家谱,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应根据四个方面来认定:一、侵权行为人有否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二、受害人确有名誉受到损害的事实;三、侵权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失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侵权人在主观方面有过错。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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