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县提交一条建议被采纳写入民营经济促进法
2025/05/21 09:04 来源:大河报 阅读:6.6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昨起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在立法过程中,河南省信阳新县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交的一条建议被采纳,并写进法律。
2023年12月,新县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五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当时成为河南第二家“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新县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交的建议成功被采纳,收到这条消息我们都很振奋。”新县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介绍,在立法过程中,新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对草案进行专题解读,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律师事务所,围绕法律草案的修改各抒己见,收集整理9条立法修改意见,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5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新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针对第七十四条提出的关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吸收采纳。
据介绍,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新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12345”工作法,推动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1”即争取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服务中心这一工作阵地。
“2”即建设10名立法咨询专家、117名立法信息员组成的两支工作队伍。
“3”即创新民生夜话、板凳议事会、“代表·局长面对面”等活动载体,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系”延伸到最基层。
“4”即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国家立法“直通车”的民意征集与辐射带动效果。
“5”即推动联系点作用发挥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实现“立法直通车”双向畅通。
据统计,新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参与了15部法律法规的立法意见征集、立法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