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通知全面推行“信用代证” 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个证明
2025/05/14 14:42 来源:河南法治报 阅读:5.4万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发布通知,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以下简称“信用代证”)。
“信用代证”是使用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汇集的各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形成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个行政机关单独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
通知提出,“信用代证”的适用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信用代证”工作拓展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各省(区、市)专项信用报告应至少涵盖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刑事裁判(犯罪记录)等信息。
通知要求,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按照“应替尽替”原则,将涉及出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领域全部纳入替代范围。鼓励各地探索信用承诺制,支持信用主体对暂未覆盖领域的违法违规情况主动承诺,并建立履约践诺跟踪机制,明确虚假承诺的信用主体不再适用“信用代证”。(据公安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