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试点外籍医生开设诊所
2025/04/25 09:19 来源:大河健康报 阅读:1.4万
4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情况。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表示,《工作方案》提出,在医疗领域,试点任务中包括支持外籍医生开设诊所;境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短期执业;支持开办外资护理学院;允许以捐资方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支持建设基因与细胞治疗专利专题数据库;探索优化罕见病药品进口抽检模式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我国通过发展外资医疗机构、引进境外医务人员等举措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全国已有合资、独资医疗机构150多家,短期执业的境外医务人员1500多人。
焦雅辉介绍,在商务部统筹协调下,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动医疗领域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相关工作。我国已允许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举办合资、独资医疗机构,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举办合资医疗机构和独资医院,允许外资举办合资医疗机构。2024年年底,我国出台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等9个省市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据介绍,一方面,外资医疗机构为优化营商环境、满足当地居民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其管理理念、服务模式等对国内医疗机构起到一定参考和借鉴作用。
在引进境外医务人员方面,焦雅辉介绍,我国允许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医师在内地或大陆短期执业,允许外国医师来华短期执业。
焦雅辉表示,下一步将指导试点地区卫生健康部门扎扎实实落实好试点任务,积极推进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外资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外资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和使用中国版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并以此对接国际上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时,指导试点城市不断动态梳理总结试点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进一步扩大开放、优化政策做好充足准备。
据国新网、新华社